责任和操守

  1. 尊重本会守则,与负责职员衷诚合作。

  2. 以友善、诚恳和接纳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

  3. 保持情绪稳定,耐心聆听,并以同理心了解服务对象的感受和需要。

  4. 尊重私隐及平等机会。对服务对象的资料,须紧守保密原则。

  5. 尊重及接纳服务对象的思想及宗教自由。

  6. 不应对服务对象的病情及康复方法妄下判断,遇到疑问,应鼓励他们直接向相关职员或医护人员查询。

  7. 不宜轻率答应服务对象的个人要求及私下约会。

  8. 遇有意外、受伤、突发事故,须尽快向负责职员报告。

  9. 参与服务或活动时,注意服务对象及自身的安全。

  10. 须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后,才可进行拍摄、研究、采访等活动。

  11. 在提供服务时,不得进行与服务无关的活动,例如任何商业性的推介或建议。

  12. 不得对外声称为本会雇员、下属或代理人,亦不得藉本会名义向任何人士、机构或团体募捐、举债、借贷或赊账购物。

  13. 提交义工登记表格内所需资料,供本会存档。

 

义工保障

  1. 本会将提供适当的支援,确保义工能在安全的环境下参与服务。

  2. 为保障义工,本会已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或称「第三者责任保险」)。

 

终止服务

本会有权终止与违反守则的义工之服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