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提供以人为本及多元化的工作训练和实习,配合持续的社区支援服务,藉以满足学员于不同阶段的训练、就业及个人发展的需要。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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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些暂时或永久不能在社会找到工作的精神病康复者(下称复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提供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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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不同训练,发展学员的社交及工作潜能,促进个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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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些具较佳工作能力的学员,在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工作实习和准备后,能够转往辅助就业服务或投身社会工作。
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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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津贴的生产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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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实际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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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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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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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及发展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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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康复延展计划予老龄学员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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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多元化的工作训练,以发挥和发展学员的工作潜能和才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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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环境内提供训练岗位,推动学员投身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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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员每年订定及检讨个人复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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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文康体艺活动,满足学员的全人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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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安排驻机构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或临床心理学家进行专业评估、治疗及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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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家属支援,鼓励家属为学员的训练需要提供意见。
服务对象
服务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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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或以上的复元人士、轻度或中度智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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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严重破坏或骚扰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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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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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适当工作动机及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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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我照顾能力及能够自行安排往返工场。
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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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可向社会福利署、非政府机构(各区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特殊学校等)或医务社会工作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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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需经由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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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获申请后,工场会接见申请人,作初步评估并安排工作训练。若申请人能适应工场训练,便会获工场正式收纳。
退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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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学员未能适应工场的训练,可选择自行退出服务,工场会联络有关主诊医生或社工安排其他合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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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务未能配合学员需要,工场会与学员协议终止服务并商讨其他服务安排。如有需要,会转介学员申请其他合适服务。
收费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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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基本服务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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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场实际支出,缴交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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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勤表现,可获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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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训练表现,可获相应的训练津贴。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公众假期除外)
(工场会因应不同训练内容而弹性安排为学员提供服务的时间)
服务单位
本会现时共有3间为复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而设的工场,为超过500名学员提供职业康复训练服务及职业康复延展计划。
服务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