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提供以人為本及多元化的工作訓練和實習,配合持續的社區支援服務,藉以滿足學員於不同階段的訓練、就業及個人發展的需要。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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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些暫時或永久不能在社會找到工作的精神病康復者(下稱復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殘疾人士提供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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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不同訓練,發展學員的社交及工作潛能,促進個人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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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些具較佳工作能力的學員,在經過一段時間訓練、工作實習和準備後,能夠轉往輔助就業服務或投身社會工作。
服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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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津貼的生產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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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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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輔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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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醫療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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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及發展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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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康復延展計劃予老齡學員
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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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多元化的工作訓練,以發揮和發展學員的工作潛能和才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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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工作環境內提供訓練崗位,推動學員投身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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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員每年訂定及檢討個人復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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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文康體藝活動,滿足學員的全人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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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安排駐機構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或臨床心理學家進行專業評估、治療及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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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家屬支援,鼓勵家屬為學員的訓練需要提供意見。
服務對象
服務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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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或以上的復元人士、輕度或中度智障人士及其他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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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狀況穩定,沒有嚴重破壞或騷擾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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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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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適當工作動機及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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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我照顧能力及能夠自行安排往返工場。
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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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可向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各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等)或醫務社會工作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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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需經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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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請後,工場會接見申請人,作初步評估並安排工作訓練。若申請人能適應工場訓練,便會獲工場正式收納。
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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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學員未能適應工場的訓練,可選擇自行退出服務,工場會聯絡有關主診醫生或社工安排其他合適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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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務未能配合學員需要,工場會與學員協議終止服務並商討其他服務安排。如有需要,會轉介學員申請其他合適服務。
收費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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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基本服務不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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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場活動實際支出,繳交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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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勤表現,可獲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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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訓練表現,可獲相應的訓練津貼。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工場會因應不同訓練內容而彈性安排為學員提供服務的時間)
服務單位
本會現時共有3間為復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殘疾人士而設的工場,為超過500名學員提供職業康復訓練服務及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服務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