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设有3间为精神复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而设的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为超过500名服务使用者提供职业康复训练服务及职业康复延展计划。
宗旨
提供以人为本及多元化的工作训练和实习,配合持续的社区支援服务,借以满足服务使用者于不同阶段的训练、就业及个人发展的需要。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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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些暂时未能在社会找到工作的精神复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提供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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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不同训练,发展服务使用者的社交及工作潜能,促进个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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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些具较佳工作能力的服务使用者,在经过进阶训练、工作实习和准备后,能够转往辅助/公开就业服务或投身社会工作。
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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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津贴的工作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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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展工作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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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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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医疗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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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及发展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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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康复延展计划予年老/能力衰退而无法继续日常工作训练的服务使用者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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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面评估,以制定个人职业康复计划,并作定期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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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多元化的工作训练,以发挥服务使用者的工作潜能和才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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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切合公开就业需要的进阶训练,为服务使用者投身社会工作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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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业选配、就业见习及在职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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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业后跟进服务、在职辅导及工作场地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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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社交及康体活动,满足服务使用者的全人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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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安排驻机构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或临床心理学家进行专业评估、治疗及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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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家属、雇主及社区支援网络服务。
服务对象
服务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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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或以上的精神复元人士、轻度或中度智障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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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自我照顾能力,能自行安排往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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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作动机及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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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作评估及体格检验,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传染病、严重破坏或骚扰性行为。
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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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社会福利署或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的家庭服务中心、特殊学校、医务社会工作部或复康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由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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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亦可直接向中心提出申请(只适用于辅助就业服务申请人士) 。
退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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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务使用者未能适应中心的服务,可选择退出服务,中心会联络转介机构安排其他合适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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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务未能配合服务使用者需要,中心会与服务使用者协议终止服务并商讨其他服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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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务使用者成功公开就业六个月及无需就业辅助跟进,中心会安排退出服务。如有需要,会转介服务使用者申请其他合适服务。
收费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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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服务不收费用,参与活动按实际支出厘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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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勤表现,可获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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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训练表现,可获相应的训练津贴。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公众假期除外)
(中心会因应不同训练内容而弹性安排为学员提供服务的时间)
服务单位
服务单张
Vshop@mhahk网络平台 – 销售工场学员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