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有3間為精神復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殘疾人士而設的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為超過500名服務使用者提供職業康復訓練服務及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宗旨
提供以人為本及多元化的工作訓練和實習,配合持續的社區支援服務,藉以滿足服務使用者於不同階段的訓練、就業及個人發展的需要。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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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些暫時未能在社會找到工作的精神復元人士、智障人士及其他殘疾人士提供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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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不同訓練,發展服務使用者的社交及工作潛能,促進個人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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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些具較佳工作能力的服務使用者,在經過進階訓練、工作實習和準備後,能夠轉往輔助/公開就業服務或投身社會工作。
服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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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津貼的工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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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展工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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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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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醫療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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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及發展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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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康復延展計劃予年老/能力衰退而無法繼續日常工作訓練的服務使用者
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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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面評估,以制定個人職業康復計劃,並作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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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多元化的工作訓練,以發揮服務使用者的工作潛能和才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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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切合公開就業需要的進階訓練,為服務使用者投身社會工作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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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業選配、就業見習及在職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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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業後跟進服務、在職輔導及工作場地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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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社交及康體活動,滿足服務使用者的全人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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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安排駐機構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或臨床心理學家進行專業評估、治療及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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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家屬、僱主及社區支援網絡服務。
服務對象
服務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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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或以上的精神復元人士、輕度或中度智障人士及其他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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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自我照顧能力,能自行安排往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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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作動機及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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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工作評估及體格檢驗,精神狀況穩定,沒有傳染病、嚴重破壞或騷擾性行為。
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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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社會福利署或其他社會服務機構的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醫務社會工作部或復康機構提出申請,並經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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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亦可直接向中心提出申請(只適用於輔助就業服務申請人士) 。
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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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務使用者未能適應中心的服務,可選擇退出服務,中心會聯絡轉介機構安排其他合適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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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務未能配合服務使用者需要,中心會與服務使用者協議終止服務並商討其他服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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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服務使用者成功公開就業六個月及無需就業輔助跟進,中心會安排退出服務。如有需要,會轉介服務使用者申請其他合適服務。
收費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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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服務不收費用,參與活動按實際支出釐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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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勤表現,可獲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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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訓練表現,可獲相應的訓練津貼。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中心會因應不同訓練內容而彈性安排為學員提供服務的時間)
服務單位
服務單張
Vshop@mhahk網絡平台 – 銷售工場學員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