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目标
透过工作训练、职业辅导及持续支援使精神病康复者及智障人士能公开就业,发挥工作潜能。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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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 15岁或以上之精神病康復者、中度智障人士或轻度智障人士并有其他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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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动机并适合公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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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学员之申请可获优先处理。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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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加者提供职业分析、就业选配、就业辅导及与就业相关的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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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加者安排最长三个月的见习,出勤率符合要求的参加者可获发每月2,000元的见习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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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加者物色合适的试工机会,参与计划的雇主可获发最多六个月的补助金,金额为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上限为4,000元(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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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找到工作的参加者提供不少于十二个月的跟进服务,以协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
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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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生、社会工作者或职业治疗师等转介,填妥相关申请表直接交予本机构,或经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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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如有意提供职位空缺,可直接联络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会物色最合适的求职者给雇主考虑。
退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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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使用者如公开就业达半年及已完成不少于十二个月的就业跟进服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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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使用者无需职员辅助,可选择退出服务。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公众假期除外)
服务单位
本会现时共有2间训练及就业服务中心,为精神病康复者、智障人士及弱势社群提供就业服务。
单位 |
地区 |
名额 |
服务对象 |
观塘 |
50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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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 |
40 |
男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