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透过积极主动的培训,加强残疾人士就业能力;提供工资补助金,鼓励雇主为残疾人士提供职位空缺,让雇主透过试用,了解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
服务对象
15岁以上有 需要接受就业培训、见习及支援,方可在公开市场就业残疾人士。
服务范围
- 因应参加者的就业需要而提供工作相关的培训及辅导服务。
- 安排最长三个月的见习,出勤率符合要求的参加者可每月获发见习津贴。
- 安排在职试用计划,参与的雇主可获发最多六个月的补助金,金额为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或按社署订定的金额(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 提供不少于十二个月的跟进服务,以协助找到工作的参加者尽快适应工作。
申请手续
- 由医生、社会工作者或职业治疗师转介,填妥相关申请表直接交予本中心。
- 雇主如有意提供职位空缺,可直接联络本中心,中心会物色最合适的求职者给雇主考虑。
退出服务
- 服务使用者如公开就业达半年及已完成不少于十二个月的就业後跟进服务;或
- 服务使用者无需职员辅助,可选择退出服务。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公众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