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
透過積極主動的培訓,加強殘疾人士就業能力;提供工資補助金,鼓勵僱主為殘疾人士提供職位空缺,讓僱主透過試用,了解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
服務對象
15歲以上有需要接受就業培訓、見習及支援,方可在公開市場就業的殘疾人士。
服務範圍
- 因應參加者的就業需要而提供工作相關的培訓及輔導服務。
- 安排最長三個月的見習,出勤率符合要求的參加者可每月獲發見習津貼。
- 安排在職試用計劃,參與的僱主可獲發最多六個月的補助金,金額為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或按社署訂定的金額(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 提供不少於十二個月的跟進服務,以協助找到工作的參加者盡快適應工作。
申請手續
- 由醫生、社會工作者或職業治療師轉介,填妥相關申請表直接交予本中心。
- 僱主如有意提供職位空缺,可直接聯絡本中心,中心會物色最合適的求職者給僱主考慮。
退出服務
- 服務使用者如公開就業達半年及已完成不少於十二個月的就業後跟進服務;或
- 服務使用者無需職員輔助,可選擇退出服務。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