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透过支援性的环境,促进精神病康复者(下称复元人士)的身心复元,并与他们一起发展日常生活技能,以适应社区生活。

 

目标

  1. 为复元人士提供过渡期的社区住宿服务,让他们在复元过程中获得更理想的全人发展。

  2. 透过同行、互助及关爱,启发舍友的潜能,培养责任感,促进自主、自决和参与,发展其强项和个人优势,并提升抗逆力。

 

服务形式

  1. 个案管理

  2. 个别及小组训练

  3. 社区活动

  4. 地区医疗团队协作

  5. 提供所需的转介

 

服务范围

  1. 提供住宿及膳食服务

  2. 订定适切的个人复元计划

  3. 定期评估舍友需要及提供所需的支援和协助

  4. 提供个人辅导及小组/社区活动,发展舍友潜能和兴趣,提升生活技能

  5. 协助维持及改善舍友与家属的关系

  6. 协助离舍前的生活及心理准备

 

服务对象

服务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 15岁或以上的复元人士;

  2. 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传染病、酗酒或滥用药物;

  3. 具备基本自我照顾能力,并能与他人和睦相处;及

  4. 同意参与个人复元计划。

  5. 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愿意参与日间训练/在公开市场就业。

 

申请手续

  1. 申请需由精神科医生及社工提出,经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转介本会。

  2. 接获申请后,本会会安排申请人进行评估及安排入宿适应群体生活。

  3. 若舍友在适应期内能接受及配合宿舍群体生活,便获接纳正式入住。

 

退出服务

  1. 若舍友未能接受及配合宿舍群体生活,可提出退出服务。如有需要,宿舍会协助作出适当之安排。

  2. 若宿舍服务未能配合舍友需要,宿舍会与舍友协议终止服务;并会通知及建议其主诊医生及医务社工作出跟进安排。

  3. 若舍友已完成其复元计划,并显示精神状况稳定及具有足够生活技能,则可协议迁离宿舍开展独立生活。

 

服务费用

舍友须每月缴付由社会福利署厘定之住宿费。

 

服务时间

24小时

 

服务单位

本会现时营办着7间为复元人士而设的中途宿舍,其中2间设有特殊名额,提供宿位共281个,并已领有社会福利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

单位

地区

名额

服务对象

彩云宿舍

黄大仙

30

显径宿舍

沙田

42

男 / 女

艾龄楼

黄大仙

42

广福宿舍

大埔

40

李郑屋宿舍

深水埗

43

敦睦轩 (特建中途宿舍)

观塘

42

欣怡轩 (特建中途宿舍)

观塘

42

 

服务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