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透過支援性的環境,促進精神病康復者(下稱復元人士)的身心復元,並與他們一起發展日常生活技能,以適應社區生活。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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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復元人士提供過渡期的社區住宿服務,讓他們在復元過程中獲得更理想的全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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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同行、互助及關愛,啟發舍友的潛能,培養責任感,促進自主、自決和參與,發展其強項和個人優勢,並提升抗逆力。
服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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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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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及小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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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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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醫療團隊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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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需的轉介
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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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住宿及膳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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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適切的個人復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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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估舍友需要及提供所需的支援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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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個人輔導及小組/社區活動,發展舍友潛能和興趣,提升生活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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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維持及改善舍友與家屬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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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離舍前的生活及心理準備
服務對象
服務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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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或以上的復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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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狀況穩定,沒有傳染病、酗酒或濫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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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基本自我照顧能力,並能與他人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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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參與個人復元計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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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願意參與日間訓練/在公開市場就業。
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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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需由精神科醫生及社工提出,經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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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請後,本會會安排申請人進行評估及安排入宿適應群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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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舍友在適應期內能接受及配合宿舍群體生活,便獲接納正式入住。
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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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舍友未能接受及配合宿舍群體生活,可提出退出服務。如有需要,宿舍會盡量協助作出適當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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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宿舍服務未能配合舍友需要,宿舍會與舍友協議終止服務;並會通知及建議其主診醫生及醫務社工作出跟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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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舍友已完成其復元計劃,精神狀況穩定及具有足夠生活技能,則可協議訂定遷出計劃,遷離宿舍開展獨立生活。
服務費用
舍友須每月繳付由社會福利署釐定之住宿費。
服務時間
24小時
服務單位
本會現時營辦著7間為復元人士而設的中途宿舍,其中2間設有特殊名額,提供宿位共281個,並已領有社會福利署殘疾人士院舍牌照。
單位 |
地區 |
名額 |
服務對象 |
黃大仙 |
30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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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 |
42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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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 |
42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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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 |
40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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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 |
43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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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 |
42 |
男 |
|
觀塘 |
42 |
女 |
服務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