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為舍友提供優質的宿舍生活,協助他們發展日常生活能力。透過緊密的家屬工作,協助舍友與家人建立及保持關愛的關係。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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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重智障人士提供住宿服務,以減輕家屬的照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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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各項訓練活動,協助舍友學習自我照顧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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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積極參與社區活動,豐富舍友的宿舍生活及加強其個人發展。
服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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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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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及小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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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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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醫療支援服務
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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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住宿、膳食及起居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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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適切的個人康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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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估舍友需要及提供所需的支援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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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多元化的小組訓練及社區活動,發展舍友潛能和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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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健康護理和安排私家醫生到診、職業治療、物理治療及臨床心理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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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維繫舍友與家屬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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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社區融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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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年老或健康狀況轉差的舍友提供延展照顧,包括特別機能訓練及個人化活動
服務對象
服務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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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或以上的中度至嚴重智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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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傳染病及適合過群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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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引致自己或他人受傷的嚴重攻擊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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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正使用或已獲安排往展能中心接受服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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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住宿服務。
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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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可向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各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等)或醫務社會工作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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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經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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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必須具備心理評估報告及健康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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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請後,宿舍會接見或探訪申請人,作初步評估並安排接受服務。
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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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舍友未能適應宿舍環境及生活,可直接或由其家屬向宿舍提出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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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宿舍服務未能配合舍友的需要,宿舍會與舍友及其家屬協議,終止服務及作出適當轉介。
服務費用
舍友須每月繳付由社會福利署釐定之住宿費及機構釐定之生活用品費。
服務時間
24小時
服務單位
本會現時共開辦3間為嚴重智障人士服務的宿舍,提供宿位共128個,並已領有社會福利署殘疾人士院舍牌照。
服務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