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智障人士與一般社會人士同樣擁有學習的能力和權利,中心透過多元化的訓練和活動,協助學員發展個人潛能及提升生活質素。中心鼓勵家人積極參與中心活動及提供改善服務的建議,共同協助學員達致康復目標。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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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智障人士提供日間訓練服務,以達致身心平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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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加強學員的自理能力及日常生活技能,發揮個人強項及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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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一些具較佳工作能力的學員轉往庇護工場或輔助就業服務。
服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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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及小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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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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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內及戶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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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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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醫療支援服務
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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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估學員的能力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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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適切的個人及小組訓練計劃 / 提供日常生活技能訓練,如自理、溝通、社交、家居技能及簡單工作訓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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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護理、職業治療、物理治療及臨床心理輔導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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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有益身心的戶內及戶外康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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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社區融和活動及義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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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家屬工作,協助他們建立互助支援網絡
服務對象
服務使用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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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或以上的中度至嚴重智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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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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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接受職業訓練或庇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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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引致自己或他人受傷的嚴重攻擊性行為
申請手續
- 申請可向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各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等)或醫務社會工作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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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經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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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必須具備心理評估報告及健康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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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請後,中心會接見或探訪申請人,初步評估其能力及安排接受訓練。
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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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學員未能適應中心環境或訓練活動,可直接或由其家屬向中心申請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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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心服務未能配合學員之需要,中心會與學員及其家屬達成協議,終止服務及作出適當轉介。
服務費用
學員須繳付由機構所釐定之膳食費及 / 或交通費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
服務單位
本會現時共有4間展能中心,提供日間訓練名額共281個。
服務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