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智障

何谓弱智

弱智是指脑部功能发展缓慢或不能如常完全发展,使学习及社会适应能力受到限制或遇上困难,不及常人。发展迟缓的情况早在婴儿或儿童期间可察觉得到,不似一般疾病或精神病的突发性。弱智是永久的缺陷,既不是疾病,也不是精神病,不是药物可以治愈的。但弱智人士可以经过训练而发展其有限的潜能,增加其独立及正常生活的能力。

弱智程度的分类

类别 智商程度
轻度 50 – 69
中度 25 – 49
严重 25以下

弱智的成因

引致弱智的成因很多,主要可分为先天及后天因素两大类:

 

先天因素:

  • 染色体不正常,如唐氏综合症,就是染色体比正常多了一条。

  • 遗传因子结合出现问题。

  • 新陈代谢系统出现问题。

 

后天因素:

  • 怀孕期间

母亲在怀孕期间患病(如德国痳疹,糖尿病)、错服药物、营养不足、酗酒或X光辐射感染都可能是引致弱智的成因。

 

  • 生产期间

早产、难产、婴儿缺氧或体重不足等会引致脑部发育不良或受损,做成弱智。

 

  • 婴儿及幼童期间

初生婴儿抽筋、血糖过低、病菌感染(如脑膜炎、黄疸病)、营养不良或意外令脑部受损,都可引致弱智。

弱智人士的需要

弱智人士的需要基本上与一般人无异,整体来说,他们的需要可分为三大类:

  • 一般需要

物质上,他们有衣食的基本需要。精神上,弱智人士需要别人的关怀和接纳,也需要自我表现的机会,以确立自信心。同时,他们也需要朋友及群体生活。

  • 学习机会

由于弱智人士学习能力较为迟缓,因此他们需要更多及稍长时间的学习机会。

  • 因材施教

个别弱智人士的能力差异很大,因此不但需要公平的对待,而且要按其个别能力而教导,使他们发挥潜能。

与弱智人士相处的态度

客观及正确地认识弱智人士;

接纳他们;

应当作一般人看待和尊重;

提供学习机会,增加其独立性;

适当的期望;

对他们灌输正确的知识;

给他们多一点耐性,关怀和爱护。

弱智人士的特性

  • 学习方面

由于能力有限,他们的学习持续性较短,记忆力较差,应用能力较低,学习的动机少出于自发,领悟力和理解力薄弱;虽然如此,只要给他们机会,大部份弱智人士都可以学习起居生活和职业技能。

  • 感情方面

他们的思想一般都比较纯真,性格率直,只要有人愿意与他们谈话、关心他们,他们便会很开心。

  • 沟通方面

他们的表达能力,特别是言语方面比较差,许多时都未能表达自己心中想讲的说话。

  • 行为方面

有些弱智人士的行为出现问题(例如用发脾气来吸引他人的注意),通常这与管教方法和社会人士对他们态度与期望有关。

本港为弱智人士提供的服务

学前服务(0-6岁)

  • 综合儿童体能智力观察计划

  • 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

  • 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

  • 特殊幼儿中心(部份附设住宿服务)

  • 幼稚园兼收弱能儿童计划

  • 特殊学校预备班

 

学龄服务(6-15岁)

香港所有弱智人士均同样获得九年免费教育,会按其程度编排就读轻、中或严重特殊学校。部份特殊学校提供住宿服务予有需要的人士。

 

成人服务(15岁或以上)

  • 职业训练

  • 庇护工场

  • 辅助就业

  • 职业转介

  • 就业辅导服务

  • 展能中心

  • 家居训练

  • 住宿服务包括:中度弱能人士宿舍、严重/多种弱能人士宿舍、护理宿舍及暂居照顾服务

  • 弱智人士指导所

 

其他服务

  • 经济援助

  • 康乐及体育活动

  • 辅助器材的提供及维修

  • 医疗服务

  • 交通服务(如复康巴士)

  • 中央辅助医服务

  • 家长资源中心

  • 成人教育课程

弱智人士的潜能

如常人一样,弱智人士有多方面的潜能,只要有适当的培训,他们的潜能便可得到发挥。 

  • 自我照顾

轻度及中度弱智人士在日常起居方面大部份可自我照顾,至于严重弱智人士,他们透过重复的学习,亦可掌握一些日常起居生活的技能,如梳洗、如、烹饪等,无须依赖他人。 

  • 兴趣

弱智人士可发展的兴趣非常广泛,包括音乐、舞蹈、体育和艺术,在兴趣发展的过程中,他们能享受各种活动所带来乐趣,亦能发挥天赋的才华,丰富个人的生活。 

  • 工作

轻度和中度弱智人士,若透过适当的培训,亦能拥有一技之长,贡献社会。以下便是一些弱智人士能做的工作:快餐店/餐厅侍应、速递/信差、超级市场仓务、办公室清洁、抹车、精品店/文具店售货,及工厂/庇护工场加工、包装。事实上,只要获得机会,弱智人士也能自食其力、独立生活,不致成为家庭/社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