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心理卫生会成立于1954年,是一个以推广心理卫生为宗旨的非牟利社会服务机构。在机构愿景【精神健康 全民共享】的引领下,致力实践「为服务使用者提供优质康复服务」、「与团队建构正向工作间」及「向公众推广精神健康」的使命。
本会于1965年加入世界心理卫生联盟成为会员机构,又分别于1968年及1969年成为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和香港公益金的会员机构;于1970年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为法人团体及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88条成为注册的慈善团体。
本会自1967年开始提供直接服务运作,至今已发展全面的社区康复服务,包括住宿照顾、社区支援、日间训练、职业康复、就业支援及特殊教育,持续以全人关顾模式,照顾精神复元人士、智障人士及残疾人士的不同需要。
本会目前共有超过50个由政府资助的服务单位 / 项目,每年为数以万计服务对象提供适切的服务。此外,本会又以自负盈亏的形式营办为复元人士而设的辅助居所,自资成立非牟利的辅导及发展中心;同时亦管理一间为严重残疾学生提供住宿照顾的特殊学校,一间营办超过30个社企项目的社会企业,及一间为内地及大湾区精神康复单位提供督导及培训的训练学院。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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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对心理卫生之基本认识及在香港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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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在医药、教育、社交及文娱康乐等方面之心理卫生服务,以应精神病患者及智障人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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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牟利形式开办中途宿舍、庇护工场、康乐社及其他有关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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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行范围内加强推广及建立更佳之人际关系。